随着目前主要的汽车市场都出现关于汽车报废的法规以及其他针对产品及材料的化学法规,汽
厂必须证明其生产的产品符合法规要求才能获取相应市场的形式认证
1.1 欧盟ELV
1.1.1废弃汽车指令2000/53/EC(主指令)于2000年10月24日颁布。2005/673/EC(豁免指令)和20
05/64/EC(回收利用率指令)于2005年发布,自2017年01月0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已全面执行
报废车辆回收指令
1.2中国ELV
截止至2020年1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发布的汽车(含摩托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共12
3项,其中,适用于乘用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共69项,适用于商用车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共89项。新能
源汽车领域相关标准共89项,其中,国家标准64项,行业标准25项目。
GB/T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于2014.06.01正式实施。GB 30512目前已经在征求意
见阶段,新标准未来将代替GB/T 30512-2014改为强制标准实施。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2.1 管理的车型:在M1类的基础上新增管控M类和N类、L类、O类车型
1.2.2 管控的有害物质:在原来的六种(Pb、Cd、Hg、Cr6+、PBBs、PBDEs)的基础上新增PAHs和
石棉。
修订QC/T 942-2013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新增QC/T 1131-2020汽车材料中多环芳烃的检
测方法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2.3检测项目及限值要求
1.2.4适用范围
汽车零部件,汽车车灯,汽车涂层,汽车原材料等